盖历汉、魏、晋、宋,七言之制寥寥焉。齐、梁而还,作者渐众,七律之胚胎亦见于此时。曾几何时,递阅陈、隋以及初唐,而其体制,遂告大成;抑何其进化之速也!且七律之体,不成于五律之前,而成于其后,又岂偶然哉?吾故曰七律未尝独立而进化,盖实五律之茁枝耳。夫七律五律,仅句间字数不同,初未有他别。故五律之体既成,七律实亦在其中;二者固无异源之理也。然谓七律与古诗全无关系,则亦拘论。七律虽出自五律,然断不致全乎不受此前若断若继之七言古体之影响;至少,其七言之句格则固古诗之遗也。今将五律七律之源流,列为图式以醒目:
第三章 组织
有句底组织,有章底组织。格律矩范悉求工整,此律诗之名之所由起也。
第一节 队仗
句指队仗句也。此乃律诗之发端。句底组织底正格是上联第一字对下联第一字,第二字对第二字,以此类推。如:
“绿垂风折笋,红绽雨肥梅。”
“蒹葭淅沥含秋雾,桔柚玲珑透夕阳。”然大家每以诡变出奇,于是有借对、扇对、就对诸法焉。借对之种类甚多,有借字音者,有借字义者。借字音者如:
“樽开柏叶酒,灯发九枝花。”
“根非生下土,叶不坠秋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