耦耕
战国之前普遍实行的以两人协作为特征的耕作方法。当时因工具和技术较为落后,许多生产活动均非一人所能独立完成。清代学者程瑶田以为:“言耕者必言耦,以非耦不能善其耕也。耦之为言并也,共事并行,不可相无之谓耦。”这一说法符合于战国以前的实际状况,但两人如何具体协作,目前因有关材料太少而难以弄清,故在学术界对此一直有争论。
古书中早有关于耦耕的明确记载,如《诗经》中有西周时往往“千耦其耘”,“十千维耦”。《左传》记春秋初年郑刚迁到东方时,即“庸次比耦,以艾杀此地”。《国语·吴语》说:“譬如农夫作耦,以刈杀四方之蓬蒿。”这些记载说明耦耕在农田劳动中的重要性。《论语·微子》:“长沮、桀溺耦而耕”,这是春秋末年尚保留有耦耕的一条确证。
由于各种农田劳动都要求两人协作,因而在劳动以前就需要对劳动力加以组合。一般是在岁末由官吏来主其事,如《吕氏春秋·季冬纪》:“命司农计耦耕事。”《周礼》中对此有更为具体的记述,如《地官·里宰》云:“以岁时合耦于锄,以治稼穑,趋其耕耨。”郑玄注云:“锄者,里宰治处也,若今街弹之室,于此合耦,使相佐助。”
战国时因生产力水平的提高,田地被分割成百亩,由五口之家的小农去耕种,各家之间的互助协作已无必要,耦耕也随之而不复存在。
耒耜
先秦时期的主要农耕工具。耒为木制的双齿掘土工具,起源甚早。《周易·系辞》说神农氏“揉木为耒”,而《世本》则以为黄帝时人亻垂“始作耒”。现在所知,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遗址中,已发现有保留于黄土上的耒痕。甲骨文中耒字作,刻画出商代木耒的大致形象。双齿之上有一横木,表明使用时以脚踏之,以利于耒齿扎入土中,也即古人所说的“耒而耕”。耒在战国文献中也很常见,或和薪并提,据《考工记》,耒通高为六尺六寸,合今.米左右。耜为木制的铲状耕田工具,西周时为人们普遍使用,《国语·周语》所引《周制》,其中有“民无悬耜”之语。春秋战国时仍继续沿用,《孟子·滕文公》:“农夫岂为出疆舍其耒耜哉”,《吕氏春秋·孟春纪》说每年之春,天子要亲载“耒耜”而来到籍田。《周礼》中还谈到制作木耜的情况,《地官·山虞》:“凡服耜,斩季材,以时入之”,即选择较小的树木以作为耜材之用。《吕氏春秋·任地》:“是以六尺之耜,所以成亩也;其博八寸,所以成也。”可见耜之通高和耒相近。“其博八寸”是指其刃口的宽度,而《考工记·匠人》则说“耜广五寸”,则耜刃的宽度似随地而异。
战国时耜也称为,故《说文》云:“耜,也。”当时将苗和耒连在一起,如《韩非子·五蠹》说:“禹之王天下也,身执耒以为民先。”由于方言关系,像东齐一带称为木里,如《孟子·滕文公》:“盖归反木里而掩之。”赵岐注:“木里,笼之属。”
在铁器出现之后,木耒、木耜也开始套上铁制的刃口。如《管子·海王》说到当时铁官时,以为“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”,这是这类工具变为铁制的明确证据。在出土的实物中也有这方面的材料,如湖北江陵曾出土战国时的耒。其形制是,从柄到齿皆为木制,柄略向后屈,双齿则略向前弯,齿端套有铁制的刃口。战国时的实物未见。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木上面也套有铁刃。战国时的与此不会有太大差别。